酒道
首页 酒斛网

解读三级分销体系与直邮售卖限制法

甜渣党党魁O哥 2014.05.08

说到美国葡萄酒市场,就不得不提到酒类销售的“三级体系”(The Three-Tier System of Alcohol Distribution)和直邮售卖限制法(Direct Shipping Law)。

作为世界上市场开放度最高的国家之一,美国对于酒类销售的管控却一直很严格。每一瓶酒如何进入市场、经过哪些环节,在各州的法律中都有十分严格的规定,比如:生产者不可以跳过批发商直接将酒销售给零售商。这背后就是美国酒类分销的“三级体系“,而酒庄是否可以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在各州也有不同的限制,也就是令人们经常很头痛的直邮售卖限制法。

什么是三级分销体系和直邮售卖限制法?

消费者可以从哪买到葡萄酒?对于中国消费者来说,我们的选择有很多,比如超市、零售店、电商、酒庄等等,而在这过程当中,我们往往不能明确定义这些渠道的属性:他们也许是进口商,也许是批发商,也许是生产商等等。

但在美国,这个问题就变得完全不同,供应商(包括生产者和进口商等)、批发商和零售商的角色和职能被法律严格定义,酒类的销售渠道由这三方共同组成,缺一不可,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三级体系“。通常来说,生产商要将葡萄酒销售到市场,必须经过批发商,再由批发商分销至各零售商,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可以被跳过,这并不是由市场自由决定的,而是写在各州的法律中。

要成为批发商或是零售商需要经过政府的审核,获得相应的执照,而美国对于这类执照的发放管理也非常严格。

在这种体系之外,由于互联网和葡萄酒旅游业的发展,出现了酒庄直邮的销售方式,人们希望从网上订购或是直接在酒庄现场下单,把酒直接寄送到家里。这种方式跳过三级体系中的批发商和零售商,使得消费者可以直接从酒庄买到他们想喝的酒,但酒庄直邮对美国消费者来说也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目前在美国,仍有十个州完全禁止酒庄直接将葡萄酒邮售给消费者,即使在那些允许直邮销售的州,也会在数量上或税收上做出一定的限制。这就是直邮售卖限制法。

三级分销体系的缘起

对美国的现代酒类市场影响最大的事件,无疑是始于1920年,在1933年废止禁酒令(The Prohibition)。现在的三级分销体系就可以说是禁酒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

长达14年的禁酒令不仅并没有解决当时酒精饮品消费泛滥、酒类市场混乱的状况,反而助长了黑市的滋生和黑帮势力的强大。因此,在1933年所颁布的宪法第21次修正案中,虽然废止了禁酒令,但同时提出了各州有权对酒类的销售进行立法,赋予各州政府独立对酒类流通的管控权力。三级体系就是在这一过程中发展出来的一个产物,立法者希望引入一个不可以跳过的批发商环节,通过对批发商数量的限制,调控各环节在市场上的话语权,避免销售泛滥,保证政府对市场的严格管理。

真的有效么?

三级体系的一个最明显的作用是,有效地减少了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现象。与此同时,酒类的非法销售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抑制,税收得到很好的保证。

但不得不承认,这一体系目前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由于批发商在三级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一方面可以控制上游的供应商,另一方面掌握了与下游零售商的谈判话语权,成为整个供应链中最主导的力量。近些年来,批发商在数量上大大减少,权力越来越大,一些小的酒庄变得生存艰难,小规模的零售店成为市场中的弱势,消费者的选择权也因此被削弱。

因此不难理解,市场上包括消费者在内,大部分人都在渴求一个可以绕过批发商的销售渠道,以确保各自的利益。推动直邮售卖限制法的取消就是他们最主要的诉求之一。

“Free the Grapes”(放开那些葡萄!)

这是一个由葡萄酒爱好者、酒庄和零售商所组成的全国范围的非盈利组织,成立于1998年。他们的理念是希望让消费者可以在购买葡萄酒时有更自由的选择空间,保障供应商的利益不被批发商所侵蚀。

这一组织的最强烈诉求是通过有限制和管理的直销来取代三级体系,让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他们喜欢的购酒方式:不限于电话、网络或是目录销售。在他们的努力下,马萨诸塞州即将放松对直邮售卖的限制。

目前在美国,全面禁止直邮售卖的州还有:

阿拉巴马州,特拉华州,肯塔基州,马萨诸塞州,密西西比州,蒙大拿州,俄克拉何马州,宾夕法尼亚州,南达科他州,犹他州。

版权声明:本文由原作者授权酒斛网发布或翻译,内容版权属于原作者,非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申请授权请联系我们

微博评论

分享长微博

右键另存为下载到本地

分享长微博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二维码由 Jiathis 提供

分享长微博
返回... 打开微信,点击界面右上角魔术棒,选择“扫一扫”,手机上打开后点击右上角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