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17 19:39:38 来源:vinehoo酒斛网
作者:Oliver
根据最新的消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裁定书,暂时将终止原温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这是否昭示着中法卡斯特大战将再现转机?

备受中国进口葡萄酒业界关注的“卡斯特”商标侵权诉讼,近日又发生重大转折。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12月11日签发裁定,决定提审本案,并申令中止执行此前浙江省高院所作的二审判决。
这意味着在最高法的最终提审判决出台之前,被告方法国卡思黛乐(CASTEL)可以中止赔付高达3373万元的赔偿金;而此前已被一审法院查封、冻结的法国卡思黛乐相关商标和股权等资产也已被中止执行,消除了被强令拍卖付赔的可能性。
法国卡思黛乐兄弟简化股份公司曾在2001年与烟台张裕集团联手创立烟台张裕•卡斯特酒庄。从2006年开始,卡思黛乐在中国市场销售原瓶进口法国葡萄酒产品。
2009年,中文“卡斯特”商标持有人,西班牙籍温州裔商人李道之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权益诉讼。2012年3月,温州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方法国卡思黛乐(CASTEL)侵犯中文“卡斯特”商标持有者李道之的商标权益,据此判令卡思黛乐向李道之赔偿人民币3373万元。法方不服一审判决并上诉至浙江省高院,浙江省高院于今年6月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随后,法国卡思黛乐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
此外,根据二审判决结果,温州市中院曾以财产保全为由,于今年10月查封了法国卡思黛乐名下包括“CASTEL”在内的一批注册商标和股权等资产。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最高法这一裁决出台之后,一审法院即不能再对这批资产作出任何处分。
最高法在裁定书中指出,法国卡思黛乐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的规定”。而这一法条所指,是在“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再审。有法律专家据此认为,最高法的提审后案件的新结果可能将发生大幅转变,这对法国卡思黛乐较为有利。
法国卡思黛乐(CASTEL)兄弟简化股份公司中国区总裁殷凯则表示,最高法依法作出提审本案并中止二审判决执行的裁定,说明卡思黛乐在再审申请中所提出的抗辩理由得到了最高法的认可。“目前卡思黛乐方面还无法对最高法提审的最终结果作出预测。”殷凯说,“我们仍然相信最高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最终的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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