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6-19 16:18:25 来源:vinehoo酒斛网
作者:麦子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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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宣布,新的《消费者合同条例》于6月13日正式实施,按照新规,期酒买家在一定条件下,将无权要求退货、退款。
自2007年欧盟宣布重新修订《远程销售条例》之后,这几年退货问题一直属于消费者权益法的灰色地带。
按照新条例,欧盟消费者有权在收货后14天内要求退款(以前是7天退款),然而,期酒因其投机性质,一直是条例中颇具争议的部分,因为酒可能在达成交易后还未装瓶,或一年后才装瓶交货。
现在,只要期酒买卖符合三个条件,即可算交易成立,不能退货。第一:销售时已就价格达成一致;第二:达成交易30天以后开始送货,买家同时接受在购买与交货期间,期酒的实际价值可能发生变化;第三,酒商必须告知消费者新条例内容。
尽管如此,仍有酒商表示,会灵活处理这个问题,接受买家取消交易等等。
(文章来源:lexology ,链接http://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b9ef955d-7984-4d53-98d2-014939afda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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